AI 治理视域下图书馆智慧服务伦理规范研究
陆康, 潘小宇, 刘慧, 任贝贝
【摘 要】AI 研究者在重技术方案控制度现实,图书馆领域也有着美丽的问题。由于国内外法律层面未对 AI 做出明确规定,导致图书馆在智能化的研究缺乏系统一的认知。文章从 AI 治理三个层面(权利、责任、伦理)和三点认知(用户数据的保护、包容差异的规则、算法透明与责任)等方面,探索图书馆在把控理智在非现行技术的基理念,认为智慧图书馆服务创新需要五联网技术创新的支持,在践行 AI 决策规范的环境下,《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》等制度为智慧图书馆服务提供了伦理规范保障。